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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级别

为确保产品符合犹太洁食标准,我们需要对三大类(基础原料、制作工艺及混合物)进行核查,并签订协议:未经向澳大利亚犹太洁食认证机构提前通知,不得擅自变更任何生产工艺或使用任何原料。

一个常见的误解是,犹太洁食生产必须始终有拉比监督员在场。诚然,监督员的在场无疑是一项优势,但借助现代生产工艺,只要生产过程严格遵循经审核并严格执行的操作规程以及明确的物料清单,即可获得认证。

典型的企业设施可能只需进行年度认证审核,并辅以额外的监督审核(具体安排在完成认证审核后确定)。

对此也有例外情况:

  • 肉类加工——各环节均需进行监督;
  • 奶酪生产——凡在奶酪制品中使用凝乳酶者(即便该凝乳酶为微生物来源),亦须由拉比监督或正统派犹太人进行凝乳酶的添加与计量;
  • 葡萄汁与葡萄葡萄酒的生产(包括其他葡萄副产品)——自榨汁工序开始直至巴氏杀菌环节,整个过程均须由拉比监督人员全程监管;
  • “超级犹太洁食牛奶”或“以色列奶”——挤奶过程必须由拉比监督;
  • 通常不生食的蔬菜,须由犹太人烹煮(依部分观点),或至少由犹太人启动烤箱、炉灶或烹饪器具;此类蔬菜包括马铃薯、甜菜、大米、南瓜、茄子等,除非所制作的产品属于休闲零食。罐头厂可视为例外,因其烹调方式往往与“常规”烹调有显著差异;
  • 对于存放可能与非犹太洁食品种轻易混淆的“犹太洁食敏感物品”(如明胶、甘油等)的设施,其监管级别可根据拉比对犹太洁食与非犹太洁食替代品发生无意互换风险的评估而予以提升。在此情形下,可能需要配备全职拉比监督。最佳方案是仅储备该类物料的犹太洁食版本。
  • 凡需对蔬菜进行虫害检查的场所,均须配备拉比监督员。
  • 一家生产特定犹太洁食批次食品或用于食品生产的原料的设施,可能需要配备全职拉比进行批次监督,尤其是在该设施的日常生产通常并非犹太洁食的情况下。